2023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

竞赛规程

一、技术认证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指导单位

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

三、主办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岱山县人民政府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3年4月9日(星期日)8:00

地点:舟山市岱山县

六、比赛项目和规模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3000人

(二)健康跑(约5km),1500人

(三)家庭跑(约5km),500人

七、比赛路线

半程马拉松:岱山县人民政府广场(起点)—鱼山大道—长剑大道—G526—北峰山步道—郊野公园—鹿栏晴沙—板黄线—中国海岬公园—燕黄线—东黄线(折返)—中国台风博物馆一期(终点)

健康跑(家庭跑):岱山县人民政府广场(起点)—鱼山大道—长剑大道—G526—涂口上船跳北纬三十度公园(终点)

路线以中国田径协会丈量员最终丈量为准。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在规定时间内按竞赛项目在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

按半程马拉松、健康跑、家庭跑排列出发顺序,各项目之间间隔20米安全区。本次赛事不设置竞速轮椅组别,非竞速轮椅选手须在所有选手最尾端出发。选手要执行裁判员具体安排。

(四)发令时间

2023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8:00

(五)关门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参赛选手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援助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关门距离和时间见下表:

 

发令时间

8:00

距离

5公里

10公里

15公里

20公里

半程

马拉松

关门

时间

1小时

1小时

40分钟

2小时

20分钟

3小时

3小时30分钟

具体

时间

9:00

9:40

10:20

11:00

11:30

 

 

 

 

 

 

 

 

 

 

 

 

 

 

 

 

 

 

 

健康跑、家庭跑关门时间为比赛发令后1小时20分钟。

注: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指挥。

(六)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参加半程马拉松的选手提供一次性(感应器)计时芯片服务。

2.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3.半程马拉松比赛采用感应计时设备,每位选手都必须佩戴组委会发放的一次性不回收感应计时芯片。组委会在起(终)点、折返点及每5公里点设有计时芯片感应带,选手在比赛中须逐一跑过,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名选手的比赛成绩。除起点外,两个计时芯片在任一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也将取消相关选手的成绩。

4.健康跑、家庭跑不提供计时芯片服务。

(七)物品存放

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只负责寄存半程马拉松项目的选手衣物),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领取衣物。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 15分钟截止,请选手安排好时间。比赛当日半程选手在12:00前到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3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八)饮料站、饮/用水站、补给站

1.自起点开始每5公里设置一个饮料站,两个饮料站之间设置饮/用水站。

2.半程马拉松在10公里、15公里、17.5公里、20公里设置补给站。

(九)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在领取参赛物品时发放)。

九、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

2.健康跑项目年龄限13岁以上(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家庭跑项目儿童限13岁以下,每组家庭跑限报3人且必须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和一位13岁以下(2011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后(领取赛事物资时提交),方可报名参加比赛;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赛选手需要求其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方可领取竞赛物品参与比赛。

(二)健康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选手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选手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半程马拉松、健康跑、家庭跑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以下情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30天内感染新冠病毒的;

7.比赛日前30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的;

8.孕妇;

9.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报名办法

1.2023年2月8日10:00开启报名,额满即止。选手登录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赛官方网站(http://daishanmarathon.com)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随时截止报名。

2.其他事项

组委会将密切关注疫情实时动态,妥善安排和调整报名工作;常住地将作为报名过程中的必填信息之一

(四)报名收费标准(人民币)

1.半程马拉松120元/人,健康跑50元/人,家庭跑50元/人。

(五)所有项目一经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放弃比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国内报名(不含港澳台地区)均使用二代本人身份证,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

(七)参赛个人和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竞赛物品

1.赛前两天参赛选手需根据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官网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布、感应计时芯片、《参赛指南》等竞赛物品。详见《竞赛物品领取须知》,不允许代领。

2.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以退还报名费。

详细信息请关注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或致电0580-4476012咨询。

(九)疫情防控要求

组委会将根据疫情形势,对本次赛事进行动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涉疫城市、参赛对象、赛事时间、规模、防疫要求、参赛要求等)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名次奖

设男子、女子前20名名次奖,给予奖励。(见下表)

半程马拉松名次奖奖金(人民币)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二名

8000

第三名

6000

第四名

4000

第五名

2000

第六名

1000

第七名

800

第八名

500

第九名至二十名

300

注:前三名按照枪声成绩录取,四至二十名按照净成绩录取。

(二)舟山籍选手奖

设舟山籍马拉松选手奖,舟山籍选手单独按净成绩排列名次,获得男子、女子前2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

舟山籍马拉松选手奖奖金(人民币)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2000

第二名

1500

第三名

1000

第四名

700

第五名

500

第六名至第十名

300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

200

 

 注:获得舟山籍马拉松选手奖的参赛选手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舟山籍(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为3309或身份证住址为舟山市区域范围均可),身份证地址为舟山的选手需在获奖名单成绩公示期内另行申报。舟山籍马拉松选手不包含以下对象:特邀选手、中国田径协会注册选手、专业选手。

(三)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官网公示一周,如无疑义,获奖选手奖金打入预留银行卡。如有运动员被取消名次,将同时取消相应的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按照中国税法有关规定,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各项奖励只按获得的最高一项奖金颁发,不累加颁发。

(五)半程马拉松名次奖男、女前3名选手各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跑完半程马拉松、健康跑、家庭跑选手均发放给完赛奖牌;半程马拉松电子成绩证书在网上打印。

(六)健康跑、家庭跑不录取名次,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发给完赛奖牌、参赛证书。

(七)凡参加半程马拉松、健康跑、家庭跑选手,均发给参赛T恤、盛衣包、号码布。

(八)领取奖金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15日内,逾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联系电话:0580-4476012。

(九)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组委会所有。

十一、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半程马拉松路线约2.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10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大约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选手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二、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投保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人身保险说明书》可于赛前登录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官网查阅。

(二)比赛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赛事裁判、医护人员、志愿者以及工作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选手判定终止比赛,如选手强硬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选手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三)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五)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选手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比赛路线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有权终止选手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选手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人员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或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对于情节恶劣或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组委会将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3.运动员携带他人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的;

5.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乘任何车辆进入比赛跑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8.私自伪造号码布参赛的;多人交替替跑的;

9.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10.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13.违反赛事防疫相关规定的;

14.未按照报名项目参赛的;

15.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利用违规手段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盗取、倒卖)参赛资格、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参赛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和本届赛事组委会竞赛部负责选派。

十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岱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电子邮箱:dshjmarathon@163.com

邮政编码:316200

联系电话:0580-4476012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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